海外攝製隊在香港取景
歡迎蒞臨香港拍攝電影!香港電影服務統籌科是一個政府辦事處,協助電影製作人在香港拍攝電影。我們會向電影製作人提供資料、聯絡和支援,並可隨時免費協助電影攝製隊物色拍攝地點及申請在香港拍攝所需的許可證。首先,我們很樂意向你提供以下資料:
- 工作簽證及入境
一般而言,除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來港就業,均須申領入境簽證/進入許可,而來港進行拍攝工作是否需要申領工作簽證則視乎他們在港的活動性質。有關人士請向入境事務處查詢詳情:
電話:(852) 2824 6111 (24小時查詢熱線)
傳真:(852) 2877 7711
工作簽證/進入許可申請的處理時間一般為4星期。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會獲發給簽證/進入許可標籤。申請人應把簽證/進入許可標籤貼在申請人旅行證件的空白簽證頁上,以便抵港時向入境處人員出示。倘若申請人持有具相關赴港簽注的通行證為電子通行證,則須於辦理入境手續時一併出示其獲發的進入許可標籤。詳情可瀏覽以下連結:
海外、台灣及澳門人士:
內地居民:
訪港人士完成入境手續後,會獲發一張入境標籤,載有其逗留條件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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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
進入香港的電影攝製隊毋須繳交器材入口關稅。然而,若攝製隊已為器材領取「暫准進口證」,便應於抵港及離境時聯絡海關當值人員,辦理批註手續。如有疑問,請向香港海關查詢詳情:
電話: (852) 2815 7711 (24小時查詢熱線)
傳真: (852) 2542 3334
與其他旅客一樣,海關人員可能檢查攝製隊的行李及器材。香港使用的X光檢查系統不會損壞菲林。如有疑問,請向有關航空公司的旅客登記櫃檯職員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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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景拍攝許可證
在公眾地方進行外景拍攝,如非全部佔用性質,通常毋須取得批准。然而,警方鼓勵攝製隊把在公眾地方拍攝外景的詳情通知警方,以確保拍攝工作可以順利進行。請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提交外景拍攝通知書
電話: (852) 2860 6186
傳真: (852) 2200 4303
在私人或公共場所進行拍攝,須事先獲得業主的批准。申請一般需時7至10個工作天,申請人或須繳付租金∕手續費、按金及第三者責任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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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製作服務及攝製人員薪金
本地電影公司可協助尋找外景拍攝地點、安排交通及住宿,並提供設備、攝製人員和演員。有關香港製作服務公司的資料,可查閱我們網頁上的製作通訊錄。
香港攝製人員的薪金視乎有關製作的需求而定,以下數字可供參考:
中等規模影片攝製人員的平均日薪
(只供參考)
(以每日工作10至12小時計算)
攝影師: |
1,000美元 |
攝影助理: |
400美元 |
道具總管: |
400美元 |
道具管理員: |
250美元 |
燈光師: |
400美元 |
電器技工: |
250美元 |
錄音師: |
400美元 |
製片經理: |
500美元 |
製片助理: |
200美元 |
-
小提示
別忘記瀏覽我們的網站!
「拍攝場地」 上載超過1,500多個外景拍攝地點的資料、圖片及申請程序,還有在政府物業拍攝外景的申請表、拍攝的特別許可證及其他有用資料,協助你隨時隨地擬備在香港拍攝的計劃。
聯絡方法
我們非常樂意與你商討拍攝計劃,歡迎與我們聯絡:
電話: (852) 2594 5800 / 2594 5759
傳真: (852) 2824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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